按照《学院党总支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计划部署,6月10日上午,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会议,会议由总支书记钟怀振主持,全体总支委员参加学习活动。本次会议安排两项学习内容:一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二是集中研讨《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制度》有关内容。
会上,总支副书记帖伟芝同志首先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对《条例》十章39条内容分章逐条进行解读,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在深入研讨的基础上,大家进一步厘清了高等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组织设置,明确了高校院(系)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各自的工作职责,以及“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开展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的工作原则。表示以后在基层党务工作、教研科研和教学管理工作,务必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学习讨论《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制度》时,钟怀振同志解释了即时报告的政策依据和意义,介绍了应当即时报告的八种情况以及报告方式及受理权限,并要求大家,以后若发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三条所列家事事项的,务必按要求在30日内报告有关变化情况,据实填报相应家事事项即时报告表。
(撰稿人:范振宇 审核人:帖伟芝)